罗汝才让手下准备了大量的湿布,用来遮住口鼻,而且还特意叮嘱士卒们,最好堵住鼻子,用嘴巴来呼吸,这样就闻不到臭味了。



    虽然还能看见,但不至于嗅到就立刻开始反胃。只要延迟呕吐的时间,义军的战力就不会骤然被减弱。



    可是计划是一回事,到了实战的时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大部分士卒都嫌弃堵住鼻子过于难受,也就没有听从首领的命令,于是在攻城时纷纷中招。



    金汁在战场上随处可见,而且靠近江边,风力不弱,可谓是风味独特,飘香十里,所到之处,无不倾倒众人……

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攻城与守城的战斗都进行地非常缓慢。



    前来攻城的义军由于呕吐的原因,头脑混沌,身体乏力,攀爬云梯都很费劲,能爬上去的只有一小部分,大部分人都守在梯子旁边,等缓过这股劲再说。



    城头的官军为了节省弹药和保护自己,只要贼兵不攀爬上来,就不会随意对城外的贼兵开火,在垛口处向外施射既有可能中箭。



    这样大伙都躲在女墙后面,等着贼兵主动送上门来。



    由于防守兵力太少,加上前来支援的轻壮百姓,北侧城头也不过只有四百人而已,要收拾外面上前穷凶极恶的贼兵是很困难的。



    可若是一个贼兵爬上城头,他们三四个人合伙收拾,那还是很有把握的,毕竟贼兵也是人,不是三头六臂&刀枪不入的魔鬼,被长枪刺中也得死翘翘。



    这样就变成了几十个义军士卒来打城头的好几百守军,每个回合都是如此,看得罗汝才都眉头紧锁。长此以往,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攻下这房县。



    守军打仗的时候也不露头,使得义军的弓箭手起不来多大的作用。想用火铳来轰击城头的话,火铳的威力不足,数量还不够。



    就这样不断登城冲杀也不是不行,坚持不懈,一连三天的话,守军肯定会筋疲力尽的,攻陷此城只是时间问题而已。



    不过对义军来说,除了火铳之外,最缺乏的就是时间了,孙传庭只怕不会给义军三天时间来进攻房县。



    最多一天,打不下来就必须得立刻开拔,晚了的话,义军就要落荒而逃了,罗汝才可不想被孙狗贼撵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

    孙狗贼的官军始终是插在义军背后的一根毒刺,拔不下来的话,时刻都要殚精竭虑,否则一招不慎就会丧命。



    房县的城池并不大,罗汝才也不相信这里的守军会提前准备很多的金汁,否则就意味着官军早就得知了义军起事的消息。



    而郧县那边并未得知,这说明房县这里应该是这两天才知晓的。既然如此,金汁势必不会准备很多,最多倾倒三次,差不多也就用完了。



    这玩意倒是还能不断制造出来,可是也需要时间才行,义军抓紧攻城的话,就能趁守军缺少金汁的时候,抢占城头了。



    不过罗汝才也有后手,“曹军”士卒除了云梯之外,还准备了不少的飞爪,专门用来爬墙的,在云梯数量不足时,这种物件就派上了大用场。



    几十个飞爪被高高抛起,落下之后便钩住了女墙上沿,士卒们用力往后拽了拽,觉得绳子牢靠之后,便开始脚蹬城墙,大肆攀爬起来。



    一下子上去五六十号人,绝对会让守军大吃一惊,这可比从云梯登城的人数要多得多,除非守军可以将飞爪的绳子事先砍断。



    用绳子攀爬可是个力气活,尤其是要耗费巨大的膂力,但“曹营”里确实有不少的行家里手,用飞爪爬个十丈的悬崖峭壁都不成问题。



    更加骇人的是,第一批“爬行者”在半道上用随身携带的榔头在城墙上凿窟窿,这样就便于后续的同伴利用凹坑进行攀爬了。



    只要城墙上的凹坑足够多,可以提供应有的抓力之后,大量“曹兵”就无需云梯了,完全可以直接爬上本就不高的房县城头。



    由于没有马面作为侧向射击的掩体,守军想要击退用飞爪爬上来的贼兵,要么砍断绳子,要么从垛口处向外施射。



    由于飞爪仅仅在女墙上露出一个末端,所以守军士卒即便用刀斧来砍绳子,也会冒很大的风险,稍有不慎就会被箭矢射中。



    果不其然,在发现了曹军的特殊伎俩之后,守军纷纷开始探出身子试图阻止这一行动,旋即便遭到了曹军弓箭手的施射,死伤不下二三十人之多。



    一招不成,随后守军有利用长枪或者长斧,从垛口处伸出,打算侧面来砍切绳子,这个难度就大多了,需要很大的准头才能成功。



    “爷!您的兵已然上去了!”



    牙将兴奋地指着远处利用飞爪攀爬上城头的己方士卒,看来这招的确非常管用,可谓是立棍见甚子,总之向己方将士们恣意倾倒金汁的守军活不了多一会儿了。



    “嗯~!不错!”



    罗汝才用千里镜看的更为真切,对于一次就能攻占城头,他也是甚为满意的,相比之下,其他首领就没这个脑子了。



    只要能登上城头,就得什么招都用才行,不用怎知道不管用呢?这飞爪看似普通,是役却可以出奇制胜。



    “速速杀死登城贼兵!”



    这里负责防御的主官是主簿朱邦闻,之前见到了“罗”字大旗,他便心里一紧,揣测是罗汝才率军前来攻城。



    没想到这个狡猾狠厉之贼果然是名不虚传,不但使用了不少的云梯,还让手下利用飞爪攀爬,几乎让守军措手不及。



    面对越来越多登上城头的贼兵,朱邦闻只得号令手下全力迎敌,万不可让贼兵攻占城头,否则房县城池就要落入敌手了。



    完全放弃攻击城外贼军的话,光防御城头的话,守军依然可以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的,但数量上的优势也就只能抵消掉质量上的劣势而已。



    能够跟随罗汝才起事的都是与其征战多年的老兵,战斗力十分的强悍,而守军的实战经验寥寥无几,仅有的一次也是为了防御流寇的袭扰。



    三百多守军士卒以及青壮抵挡五六十名贼兵的进攻还可以,若是再多的话,就有些吃力了,当登城的贼兵达到百人时,就显得难堪重负了。



    局势骤然吃紧起来,朱邦闻纵使连连急声高呼,号令守军原地拒敌,也抵挡不住源源不断登城的贼兵。



    眼下城墙外侧已经遍布贼兵,数量高达上百,犹如爬上稻谷的蝗虫一般密集,让人看了都有些眼晕,从云梯上来的还要另算。



    守军的金汁早已用尽,火器也来不及状态,在贼军仍旧以高强度来攻城时,守军也就只得用冷兵器来拼命抵抗了。



    “狗官去死吧!”



    一名贼兵见到不远处指挥作战的朱邦闻,从服饰来看应该是个大官,便刻意躲开了身边官兵的砍杀,蹑手蹑脚地凑到近前,瞄准对方的腰眼,发狠地捅了过去。

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



    朱邦闻顿时惨叫一声,转身见到一名面色狰狞的贼兵正把腰刀从自己身体里拔出,顺带喷出了一股鲜红的血泉。



    两边负责护卫的亲兵急忙撇下迎面之敌,前来搭救,即便没有再让偷袭的贼兵伤到这位主簿,朱邦闻的伤情也是不容乐观。



    受到主簿被偷袭的影响,守军的士气也逐渐低落下来,虽然没有瞬间崩溃,可再也无法压制住登城的大量贼兵,开始将主动权拱手让出。



    “弟兄们!给额冲!杀光狗官兵,城里的银子和女人就都归咱了!”



    带队的头目高声激励身边的士卒,眼看胜利在望,“曹兵们”自然都跟喝了鸡血一般亢奋不已,开始向守军大肆冲杀。



    尤其是要报之前倾倒金汁的仇恨,对他们来说,平白无故就享受了一次“无比丰盛的大餐”,这比杀妻夺子还要可恶。



    不管对面有多少官兵,都要通通宰了,还有口气的,就浇上油,全部点天灯,等到拿下城池,还要把郝景春那的狗官薅出来凌迟处死。



    “不可退却!”



    见到贼军依然气势,越战越勇,己方被砍翻了不下上百人,余下的官兵和青壮都心生惧意,不住的往后退,甚至开始放弃了城头,打算退到城内,朱邦闻急忙喝令。



    但根本就阻止不了这种兵败如山倒的势头,对守军来说,连三个打一个的信心都丧失掉了,这房县是受不住了,还是趁机尽快逃命吧,他们还不想年纪轻轻就丧命在贼兵之手。



    “完了!百姓休矣!”



    要是城头失手,房县也就丢了,朱邦闻直接想到了城内的百姓,之前贼军吃亏甚大,定然会大肆报复,屠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。



    没想到自己全力以赴,可居然还是抵挡不住贼军的猛攻,朱邦闻不禁开始痛哭流涕,为自己的无能而流泪,也为城内即将遭遇生灵涂炭的百姓而悲悯。



    不到半炷香的工夫,北侧城头的防御便彻底崩溃了,守军跑的一个不剩,朱邦闻不愿就此逃跑,打算挥刀自刎,但亲兵只得强行将其架起向城内逃奔了。



    “恭喜爷!额军可是头一个破城的!”



    “呵呵~!一会儿进城瞧瞧去!”



    手下的实话已经变成了恭维,但罗汝才听了仍然比较受用,嘴上没说什么大话,可心里却得意万分。



    比起“扫地王”与“整十万”,能够率领义军东山再起之人,也就是自己了,否则他们连一座小小的房县都打不下来。



    “报~!北岸十五里发现官军马卒,数量不下三百!”



    “……再探!”



    “是!”



    这可决计不是甚子好消息,纵使官军大队人马据此三十里,全力驰援的话,在两炷香之后就会赶到了。



    破城的喜悦立刻被这个坏消息给冲淡了,罗汝才脸上的笑容瞬间便消散殆尽,他还不知道来的是孙狗贼的前锋,还是亲率的主力。



    从合计到攻下此城,总用了也就两个时辰而已,官兵这时候赶到的话,说明其距离己部的路程最多仅有三个时辰,也就是不足百里。



    这还是在翻山越岭的前提下,若是在平原上作战,只怕官兵来的会更快,事已至此,罗汝才急忙让牙将把城内的本部人马都调出来。



    贪图银子和女人,只怕最后连性命都要赔进去,因为来的可是个大煞星,趁着孙狗贼的大队人马还未赶制,必须立刻撤离此地。



    “啥?撤?大哥,开甚子玩笑?咱这都破城了啊!”



    “扫地王”张一川完全不同意罗汝才的提议,在他看来,“曹操”是被孙传庭给吓破胆了,但碍于情面,没有直接说出口,可字里行间就是这个意思。



    “是啊,大哥,城里有的是钱粮,就算要撤,也要把钱粮搬空了再说!”



    “整十万”黑云祥看不上外强中干的“扫地王”,可当下的情况,他也同意张一川的看法,损兵折将这么多,总得从这里捞出点补偿吧,不能干赔本的买卖。



    “小秦王”白贵与“一条龙”薛成才都没立即发表自己的看法,只是互相看了一眼,便明白了对方的心思,无需言语,就是想尽快开溜。



    这俩货在心里腹诽“扫地王”与“整十万”,你们是没见过孙狗贼的新式火铳,轰起来惊天动地,在电光火石之后,自己的部曲就残废了一小半。



    你们要是觉得己部人马能扛住这种雷霆般的炮击,大可以上去硬扛孙传庭的进攻,我们在后面为你们压阵助威,若是打赢了,牵马坠镫都可以。



    “好吧,两炷香之内便要开拔,不能再拖了!”



    罗汝才让本部人马只是带走了城门附近的粮食,其他一律不能染指,否则就得搭上自己的性命,下面的士卒是不乐意的,但军令难为,违令者就地正法。



    “大哥,两炷香怎搬得完啊?起码半个时辰才行,不然手下士卒都得饿肚子啊!”



    张一川赔了那么多本钱,还打算从城里找补回来呢,要不然就亏大了,光是金汁就能让他恶心一个月之久。



    “那兄弟你就随机应变吧,额先撤了!”



    罗汝才也知道对方说的在理,但打不过就是打不过,若是连命都没了,要甚多钱粮又有何用?



    “大哥,额们不如来个‘半渡而击’,待狗官军过河时,将其杀败,这样也好搬空城里的钱粮,你看如何?”



    黑云祥不但不想立刻就跑,还想给驰援来的官军当头一棒,“曹操”被孙传庭给吓破胆了,他还没有。可单凭他一部的人马还不够用,必须拉上众人一起干才行。



    “……你们的意思呢?”



    罗汝才不置可否,还是想要率先征求其他首领们的意见,只有大部分人都同意,他才愿意再试一次。



    “干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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